篮球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定义-篮球违反体育道德的宣判程序

tamoadmin 2024-12-28

1.篮球规则都有什么?

2.篮球规则 谁能详细给我讲讲?

3.求国际篮球裁判的吹哨规则

4.请问在篮球比赛中,裁判员向记录台报告一起犯规的三个步骤是什么?

5.2014年篮球规则中侵人犯规的宣判程序'

篮球规则都有什么?

篮球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定义-篮球违反体育道德的宣判程序

一、篮球竞赛的主要规则 (一)违例及其罚则 违例是违反规则的行为。裁判员应根据下列基本原则来判断是否违例: ?8?5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8?5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在比赛中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的态度和行为。 ?8?5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是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权,由对方在最靠近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如果球进入球篮但投中无效,随之而来的掷界外球应在罚球线延长线界外处。 裁判员宣判程序:鸣笛并做停表手势~违例手势~新的进攻方向。 1、运球违例(两次运球或非法运球) 运球的概念:持球队员在原地或移动中,用单手连续按拍借助地面反弹起来的球的技术。球在一手或双手之中停留的一刹那运球即停止。不能翻腕运球(携带球),不能双手同时拍球,不能两次运球。漏接: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去球,接着又恢复控制球。漏接不是运球。“三不碰”可以再次接触球。 2、持球移动违例(走步) (1)中枢脚的确定 第一种类型: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原地接球),可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第二种类型: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第一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一脚正触及地面,另一脚一触及地面,原先那只脚就成为中枢脚;如队员跳起原先触及地面的那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则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第二种情况:队员接到球时双脚离开地面:A、双脚同时落地,任一脚都可作为中枢脚;B、两脚分先后落地,先触及地面的脚是中枢脚;C、一脚落地又跳起这只脚并双脚同时落地,哪只脚都不能成为中枢脚。 (2)判定持球移动 确定中枢脚后,队员在传球或投篮中,可抬起中枢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队员开始运球时,在球离手前不准提起中枢脚。哪只脚都不能作为中枢脚时,如队员传球或投篮,可抬起一脚或双脚,但在球离手前不准落回地面;如运球,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3、球回后场违例 (1)三个必备条件:A、控制球队才能出现球回后场;B、必须是控制球队使球从前场进入后场;C、必须是控制球队的队员在后场首先触球。 (2)球回后场违例的几种情况:队员从前场跳起,在空中直接从中圈跳球中获得控制球,并一脚或双脚落回后场;队员在前场跳起于空中获球后落在后场;队员从后场起跳,在空中接住同队队员从前场传来的球后落在前场;队员骑跨中线时接前场来球等等。 (3)不算球回后场违例的情况: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运球队员在中线附近由后场向前场做后转身运球,即使身体接触了前场地面但球运在后场地面上,继续向前运球;在前场投篮出手后球弹回后场。 4、球出界与掷界外球违例 当球触及界外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界线上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篮板的支柱或背面时即为球出界。 5、时间类的违例 (1)3秒违例:在比赛计时钟已经启动、某队在场上控制活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不得停留超过连续3秒钟。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时,可允许他向篮下运球投篮。连续投抢不受3秒规则限制。队员准备离开限制区时或当处于限制区内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且球正在离手或已离手时不算3秒违例。 (2)5秒违例:罚球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5秒没有投篮出手;掷界外球的队员在裁判员递交球后或已将球放在他可处理球的地点后5秒没有将球掷入场内;持球队员被严密防守,在5秒内没有传、投、滚或运球时。 (3)8秒违例:进攻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没有在8秒内使球进入前场。 (4)24秒违例:当一名队员在场上控制一个活球时,该队必须在24秒内完成投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才构成一次投篮: ?8?5 24秒装置鸣响之前球必须离手。 ?8?5 球离手后在24秒钟装置鸣响前必须触及篮圈。 当在24秒接近结束时投篮,球已离手在空中飞行时24秒钟装置鸣响,如球进入球篮,此球为投中。如果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球仍是活球,没有违例发生并且比赛不中断应继续进行。 下列情况24秒从中断处连续计算:球出界仍由原控制球队掷界外球;裁判员中止比赛以保护受伤队员。 6、干扰球违例 (1)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均不能触球。 (2)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球或球篮。 (3)当球触及篮圈时,攻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但可以触球。 进攻队员违例,投中无效;防守队员违例,球即使没中也要判攻方得分。 7、脚踢球与拳击球 故意踢球、用拳击球或用腿的任何部分拦阻球为违例,脚或腿偶然地碰球不算违例。 8、跳球----交替拥有 交替拥有规则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进入比赛的方法。 在非每半时和决胜期开始的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在最靠近出现下一次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在每半时或决胜期最初的跳球中未获得控制球的队应开始交替程序,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近出现下一次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当一名裁判员将球置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时,交替拥有程序开始,当传出的球触及一名界内队员或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结束。 (二)犯规及罚则 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身体接触和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犯规可分为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 宣判程序:鸣笛并做停表手势~用手势表明犯规队员的号码、犯规性质及罚则。 罚则:由对方掷界外球;如犯规队每节全队累计达4次后,罚球2次;如被侵犯队员在做投篮动作,投中2分或3分,加罚一次;不中则罚2次或3次。

篮球规则 谁能详细给我讲讲?

新规则规定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列方队员造成侵人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为了解释“蓄意地。这个词,也为了正确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新规则还明确指出: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功作去枪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拉、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有道德的犯规。

规则还强调指出: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而且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比赛中都必须用相问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特别是,对屡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问: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判定?

答: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既涉及到运动员的训练,又涉及到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个有待弄清和提高的问题。

所谓合法的掩护,是指:

1.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静立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

2.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已两脚着地。新规则增加了静立不动和圆柱体的限制。

所谓非法的掩护,是指: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是在移动中;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l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是对移动中的对手作掩护,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在判定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作掩护的队员可以按自已的意愿在避免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2、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3、如果对手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将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队员能够以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最后—点是,对与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处理阻挡或撞人[持球队员]的原则是什么?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可以保持静立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离开地面一瞬间。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是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符合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的犯规.

关于二次运球和进攻犯规

1、A第一次运球结束,双手持球,B上前抢A手中的球,但B并未使球从A手中脱落,A是否可以再次运球?

答:不可以。如果再次运球应判二次运球违例。

A投篮,出手后的球既未接触对方队员,也没有接触篮板、篮筐。在球落地之前A1再次跳起将球强到重新进攻,是否要判A带球走违例?

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因素是取决于裁判员的判断。如果裁判员认为A是在做投篮动作,A可以再次接球进攻。

双手持球触地又拿起算步算一次运球?

答:如果球未离手,不符合“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的运球规定,还是不能算做是运球开始。如果球已离手,又拿起则算一次运球。

2、A用身体将防守者挤出很远后再投篮。可以吗?

答:不可以。A的动作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要被判犯规

关于3秒违例和抢篮板球的接触

1、进攻队员在3秒区内连续投篮超过3秒,是否要判其3秒违例?

答:在限制区内连续投篮不存在3秒问题,因为投篮球一出手,就意味着球已失控。全队没有控制球,个人没有控制球自然也就谈不上3秒违例的问题。

2、A与B在争抢篮板球时,A先将球抢到手,B上前将球打掉,B在打球的同时也打到了A的手。这种情况要不要判犯规?是不是所有的打手都要判犯规?

答:双方在争抢篮板球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手和手的接触,但裁判不应把所有的接触都判为犯规。如果防守队员在抢球时与进攻队员仅仅是发生了手指间的轻微碰触,并且对比赛没有影响,那就可不作宣判。如果发生了手腕及整个手掌的接触,而且这种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也就是给引起接触的队员带来了利益,那么就应判犯规了。

关于投篮时的犯规如何宣判?

A1投篮,球清楚地离手时,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了。在球成球前,B2对A2发生身体接触。这种情况怎样宣判和处理?

答:规则规定,结束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的记时员信号发出的同时,或在此前的一刹那发生的犯规,做为犯规结果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罚球均要执行。本例的身体接触是在发出信号之后发生的,故可不予理会。如果是不道德的行为,可作为比赛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处理。

A1投篮,球正在向上飞行时,比赛时间结束,然后B1封盖球时打到了球,又进入球篮。怎么判?

答: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球即成球。故命中不算得分

关于背后盖帽是否犯规

盖帽是一种合理的防守动作,不分前后,是否犯规要看防守队员在防守时是否于进攻队员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如果没有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则为好球,否则犯规。

不过,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很容易造成犯规。因此,裁判对防守队员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格外注意,所以大家有时就误认为“背后盖帽就是犯规”。

记住:篮球规则中判断是否犯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防守时 对“时间和距离”因素是如何规定的

防守无球的队员时要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防守队员不能太靠近(不得小于1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应给对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或距离来停步或改变方向。如果防守队员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那么他应对接触负责。

防守持球的队员(他正拿着球或运着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不适用。防守队员为了抢球和防守,必然会靠近持球队员。持球队员也会料到会被防守,每当对手在自己身前占据了(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当然,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如果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位置和采用了正常的防守移动,并且接触又是发生在身体的躯干部位,就是持球队员撞人;反之,是防守队员阻挡。

什么是正确的掩护?

掩护是篮球比赛中的一种战术。指进攻队员掩护同伴时采用的合理动作。正确的掩护应是面向被掩护的队员,距离约为90厘米,两脚开立两膝弯曲,上体稍前倾,站在切断同伴的防守者跟防移动的最近路线上,并根据被掩护者的跟防移动情况,及时地靠脚步移动调整位置,迫使被掩护者沿着比自己同伴远的路线移动,以便使同伴在短时间内得以摆脱对手获得进攻的机会。从规则上讲,正确的掩护就是合法的掩护,合法的掩护应该是:

发生接触时静止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发生接触时已双脚着地。规则还规定: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内(前面或侧面),则队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

关于运球上篮

1、A1持球上篮时,B2在没有接触A1身体的任何部位的情况下,用手按住了A1手中的球,A1上篮没有成功且摔倒了。应如何宣判?

答:如果A1摔倒时手中没有球,可不做任何宣判,如果A1跳起投篮未能出手并持球落地,应判A1带球违例。

2、A2运球上篮,B3在防守时不小心跌倒在A2行进的路线上。A2为了避免踩伤B3,持球从B3身上跳了过去。要判A2带球走步违例吗?

答:如果裁判确认A2是为了保护B3使其免遭踩伤,应先命哨使球成球,然后将球判给A2在停止比赛的地点的界外掷球入界。

掷界外球的限制及进攻推人犯规

1、掷界外球时持球队员与防守队员有没有距离的限制?

答:在球掷过界线前,任何其他队员不可以使身体的任何部分超过界线。当场地的边缘距界外障碍物不足五米时,双方任何队员都不得站在距掷界外球队员1米的距离内。

2、无球的进攻队员为了摆脱对方的防守,先将防守队员推开再去接同伴的传球(如:NBA98赛季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交锋时,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算不算犯规?

答:犯规。比赛中任何以侵犯他人利益为手段而最终达到个人目的的不合理身体接触都是规则所不允许的。至于98赛季NBA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队比赛中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从电视转播画面的角度看,主持人认为是犯规。

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1、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答:用规则的语言讲,3秒区应该叫限制区。3秒钟的限制是针对比赛中的进攻队而言的,即某队在场上控制球并且比赛计时时钟正在走动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限制区的各条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踩线、骑跨线都属于在限制区内。队员在限制区内抢篮板球时,双方都没有控制球,因此不存在3秒违例的问题。

2、A1传球给A3,因为A1传球力量过大,致使A3接球后又脱手,当A3再次获得球后,是否还可以运球?

答:A3属于接球不稳,尚未控制球,获得球后可以继续运球。

关于跳球,3分球,防守

1、跳球时,非跳球队员如何站位?规则对非跳球队员有哪些要求?

答:跳球时,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均要站在圆圈外的一个位置上,本方队员不得围绕圆圈毗连站立。

2、A1在三分线外投篮,球在上升时B2在3分线内跳起防守,其经过B2触及之后中篮。判A1得几分?

答:旧规则算A1得3分,新规则算A1得2分。

3、A1与B4背靠而立,在争抢篮板球时,A1身体一让,B4顺势倒地。该怎样判罚?

答:可不做宣判。因为B4的倒地是由他自己造成的。

关于阻挡犯规

A1运球,B2从A1的侧面试图去抢球。抢球时,B2的手臂与A1发生接触,是否要判B2阻挡犯规?

答:关键是看接触到什么程度,如果B2与A1只是轻微地接触,B2即没获利又未影响比赛,可不做宣判,反之,要判犯规。

B3对移动中的A2进行防守,为了防止A2突破,在不妨碍A2一定的情况下,B3 把手放在了A2 的身上,是否要判B3犯规?

答:判B3犯规。即使不妨碍对方移动,也不允许将手放在对方身上。

关于携带球、球

什么是携带球?什么叫球?当一个球在地面上滚动时,某个队员将球按住,这叫球吗?

答:

1、携带球是指队员在运球时利用手掌向上托球从而改变了运球方向。携带球是一种违例行为。

2、球有以下几种情况:a.任何合法中篮时;b.球成活球后,裁判员鸣哨时;c.罚球后还有罚球,罚球后还有罚则;d.当球成活球后,30秒钟计时员发出信号时;e.每半时或每节终了时;f.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某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

3、不叫球。

关于防守等

1、A1持球向前跳起准备投篮,B2原地跳起防守,两人相撞。该判谁犯规?

答:三种处理方法:a、判A1带球撞人犯规;b、判B2阻挡犯规;c、不做宣判。具体处理方法应根据规则制定的垂直原则和处理身体接触的三项基本原则来判定。

2、A2打算从边线突破,B4防守时用臀部顶了一下A2结果A2连人带球出界。该怎么判?

答:判B4侵人犯规。

3、A1在3分线附近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出手后被B2撞倒。该怎么处理?

答:如果A1的脚未回到地面,B2是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A1犯规,罚则按规定处理。

关于争球等

1、关于争球的宣判?

答:双方球队各一名或数名球员在球场的任何位置上,用一手或双手紧紧握住球,任一队员均不能得到球时,裁判要立即判争球。并没有3秒钟的限制。

2、在三人制比赛中A1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接触B2的手后进入球篮。该球算谁进的?

答:A1进的。三人制比赛,进攻队员抢到篮板球后必须传到三分线外,重新组织进攻,不可以直接投篮。

3、A1接A2的传来的即将出界的球,由于A2的力量较大,当A1把球捞回来后,自己却冲到场外。之后,A1又迅速回到场内继续运球。可以吗?

答:按照规则第三七条规定,这属于队员出界。但执行这条规则时,临场裁判可根据场上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为了鼓励队员在场上的积极拼抢精神,对A1的违犯行为可以不做宣判。

关于罚球等

1、罚球队员是否可以跳起投篮?

答:可以。但是在球进入球篮之前,罚球队员不可以接触限制区,否则罚球违例,球中无效,球权判给对方。所以在篮球比赛中大多数球员喜欢原地投篮。

2、A1在场内将一个将要出界的球捞回,球打在了一只脚踩在界外的B1身上弹出界外。该什么判?

答:判B1最后使球出界,由A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3、B1结束运球后,有意将球打到另一队员身上,然后接球再运。B1这样符合规则精神吗?

答:这是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要对B1提出警告,严重的当即就可判技术犯规。

关于投篮等

1、A1与B1在A队的前场跳球,A1直接将球拍进了球篮。这球算不算得分?

答:得分有效。

2、A1得到球后,将球往地上一砸,球弹起后落入球篮,这个算得分吗?

答: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投篮动作,如果球弹起后进入对方球篮算得分。

3、我第一次投篮“三不沾”。球落地前,我再次抢到球,然后继续运球、投篮。是否可以?

答;只要裁判确定你是在做投篮动作,那么你就可以再接触球,接到球后你可以继续传、运、投。

关于回场、盖帽等

1、B2在中场抢断对方传球,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该什么判?

答:如果在前场抢到球后骑跨中线,为球回后场违例:如果在后场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算球进入前场。

2、A1传球,A2在中场骑跨着线接球,应如何判?

答:如A1在前场,A2在中场骑跨中线接球,为球回后场违例。

3、A2跳投,B2上前封盖,封盖是

碰到了A2的手,但动作很小,结果A2持球落地,应如何判?

答:如果B2只是附带地接触A2的手,A2持球落地为带球走违例。

4、防守队员在盖帽时是否要等对方到最高点处才有效?

答:判断防守队员是否犯规,不是看对方的出手点,而是看有无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对不起,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求国际篮球裁判的吹哨规则

违犯:任何由队员或教练员构成的犯规或违例。 一、发生违例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球; 2、随后按“裁判员手册”上所确定的手势要求依次完成手势; 3、然后遵照规则第三十一条判给对方队员掷界外球。 二、发生侵入犯规时: 1、裁判员要鸣哨,同时做出适当的手势以停止比赛计时钟,使球成球; 2、随后他要指出构成犯规的队员; 如果裁判员要求,则犯规队员需要按要求举起手来以示队认; 3、然后,裁判员要按“裁判员手册”中确定的报告犯规的程序向记录台报告; 4、当记录员得到报告并将此犯规登记在记录表上,举起了犯规次数标志牌后,裁判员要按适当的条款重新开始比赛。 三、对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技术犯规或双方犯规,裁判员要立即做出该犯规类型的适当手势。 注解 一、在罚球或投篮成功后,裁判员不要鸣哨。 二、每次宣判犯规或跳球后,裁判员总是要交换他们的场上位置。 三、在所有的国际比赛中,如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必须使用英语处理。

请问在篮球比赛中,裁判员向记录台报告一起犯规的三个步骤是什么?

在篮球比赛中,裁判员向记录台报告一起犯规的三个步骤是:

1、左手握拳,指向天空,右手平摊,手心向下,指向犯规队员腰部,并同时鸣哨;

2、看清犯规队员号码,跑向记录台,用手势指出犯规队员队别及号码,然后手势做出犯规类型,最后指明比赛方向或是追加或罚球1、2、3次;

3、跑回位置。

扩展资料:

篮球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1、篮球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2、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篮球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篮球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篮球裁判员不应鸣哨。

3、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篮球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1)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2)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篮球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3)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4)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篮球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5、如果一位篮球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篮球裁判员外,另一位篮球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篮球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6、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7、每一篮球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篮球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2014年篮球规则中侵人犯规的宣判程序'

接触:一般原则编辑

33.1 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

圆柱体原则

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面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应依据他的身高有所不同。

33.2 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跳起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扩展更多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中或紧接投篮后伸展他的双腿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33.3 合法防守位置

当一名防守队员:

·面对对手,并且

·双脚着地时。

他就占据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伸展到他(圆柱体)的上方。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假想的圆柱体内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33.4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判断一起涉及持球队员的撞人/阻挡情况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跳起、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进侧向或向后的,而不是朝向持球队员前移的。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的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认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经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避免受伤。

在上述任何情况中,应认为该接触是由持球队员造成的。

33.5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也不必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他不得在对方队员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以避免受伤。

33.6 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球场的另一地点,只要在起跳时落地点以及起跳和落地地点之间的直接路径上,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冲力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3.7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不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是合法的掩护。

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发生接触时,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是非法的掩护。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面的或侧面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以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身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也不必要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33.8 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队员推开或移动对方队员躯干的非法身体接触。

39.9 阻挡

阻挡是阻碍持球或不持球对方队员进行的非法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判罚掩护队员一次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到他的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柱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33.10 无撞人半圆区

球场上画出无撞人半圆区的目的是,指定一个特定的区域用于解释篮下的撞人/阻挡情况。

向无撞人半圆区的任何突破情况中,当:

·进攻队员腾空并控制球,并且

·当试图投篮或者传球,并且

·防守队员的双脚在无撞人半圆区内。

进攻队员与防守队员在无撞人半圆区内的身体接触不应被宣判为进攻犯规,除非进攻队员非法地使用他的手、手臂或者身体。

33.11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当持球的进攻队员:

·为了获得不公平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这是持球进攻队员的犯规。

当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扩展更大的个人空间。

而“推开”防守队员,这是不持球进攻队员的犯规。

33.12 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中锋位置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中锋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33.13 背后非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防守队员正式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33.14 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这种接触(拉人)可能发生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33.15 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分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1]

第34条 侵人犯规编辑

34.1 定义

侵人犯规是:无论在活球或球的情况下,攻守双方队员发性的身体接触的犯规。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脚或将其身体弯曲成“不正确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去拉、阻挡、推、撞、绊对方队员,或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也不得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去这样做。

34.2 罚则

应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的规定。

34.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的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1]

第35条 双方犯规编辑

35.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35.2 罚则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在发生双方犯规的大约同一时间,如果:

·投篮得分,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1]

第36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编辑

36.1 定义

36.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 在整场的比赛中裁判员必须对违反体育道德犯规解释一致并只判定其所作所为。

36.1.3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防守队员试图阻止一次快攻,从对方队员向后或侧面与其发生身体接触,并且在进攻队员和对方球篮之间没有防守队员,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正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罚则

36.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应判给被犯规队员执行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一节。

应按下述原则判给若干罚球: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且球未中篮,:2次或3次罚球。

36.2.3 当队员被2登记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6.2.4 如果队员在36.2.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罚则,不追加取消比赛资格的罚则。[1]

第3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编辑

37.1 定义

37.1.1 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CAP)接替。

37.2 罚则

37.2.1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 每当犯规者依据这些规则各个条款被取消比赛资格,他应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7.2.3 罚球应判给:

·(如果是一起非身体接触犯规):由对方教练员指定任一本队队员;

·(如果是一起身体接触犯规):被犯规的队员。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37.2.4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且球未中篮:2或3次罚球。[1]

第38条 技术犯规编辑

38.1 行为规定

38.1.1 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出局的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如到场)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 每支球队应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38.1.3 任何故意的或再三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认为是一次技术犯规。

3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或甚至宽容那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轻微的违犯来预防技术犯规的发生,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38.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次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应将技术犯规同发生在被登记的时候一样来执行罚则。在违犯与比赛停止之间的间隔内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38.2 暴力行为

38.2.1 比赛中可能发生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来制止。

38.2.2 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之间,在比赛场上或其附近发生暴力行为,裁判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去制止他们。

38.2.3 任一上述的人员公然地挑衅对方队员或裁判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竞赛的组织部门。

38.2.4 保安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只要裁判员要求这样做。然而,如果带有明显采用暴力行为意图的观众进入球场,保安人员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球队和裁判员。

38.2.5 所有其它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由竞赛组织部门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38.2.6 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能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出现。

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应立即给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警告。

如果重复该行为,应立即宣判有关的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38.3 定义

38.3.1 技术犯规是没有身体接触的犯规,行为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无视裁判员的警告。

·无礼地碰触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球队席人员。

·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

·使用很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举动。

·戏弄对方队员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摇动妨碍其视觉。

·过分挥肘

·在球穿过球篮之后故意地触及球或阻碍迅速地执行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跌倒以伪造一次犯规。

·悬吊在篮圈上,致使队员的重量由篮圈支撑,除非扣篮后,队员瞬间地抓住篮圈,或者,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他正式图防止自己受伤或使另一名队员受伤。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防守队员干涉得分,应判给进攻队得1分,随后执行登记在该防守队员名下的技术犯规罚则。

38.3.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是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交流中没有礼貌或触碰他们的犯规;或是一次程序上的或管理性质的违犯。

38.3.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教练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由于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三次全部登记为“B”或者其中一次是“C”)。

38.3.4 如果教练员在38.3.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技术犯规的罚则,不取消比赛资格的罚则。

38.4 罚则

38.4.1 如果:

·判罚队员技术犯规,应作为队员犯规登记在该队员名下,并计入全队犯规中。

·判罚教练员(“C”)、助理教练员(“B”)、替补队员(“B”)、出局的队员(“B”)或随队人员(“B”),应登记在教练员名下,并不计入全队犯规次数中。

38.4.2 应判给对方队员2次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1]

第39条 打架编辑

39.1 定义

打架是两名或多名互为对方队的人员(队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的肢体冲突。

本条款仅适用于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

39.2 规定

39.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或界限的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2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在这种情况中,他不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并不协助或试图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3 罚则

39.3.1 不论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替补队员、出局的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数量有多少,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单一的技术犯规(“B”)。

39.3.2 如果双方球队的成员在本条规定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其它的犯规罚则,比赛应按下面所述重新开始:

由于打架而停止比赛,大约在同一时间,如果:

·投篮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线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39.3.3 所有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照B.8.3款所描述的记录并不作为全队犯规次数中。

39.3.4 所有涉及在场上打架的队员或在打架之前发生的任何情况的可能存在的犯规罚则,应按第42条(特殊情况)处理。[1]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