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赛被腰砍怎样算-篮球比赛腰斩了怎么算

tamoadmin 2024-11-28

1.在古代,是不是人被拦腰砍断后并不会马上掉?为什么?

2.篮球赛最后两分钟对无球队员犯规怎么判罚

3.如果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被拦腰砍成两段会不会立即亡?

4.被腰斩还能救活吗?

在古代,是不是人被拦腰砍断后并不会马上掉?为什么?

篮球赛被腰砍怎样算-篮球比赛腰斩了怎么算

腰斩并不会让人立马掉,因为人的主要内脏都在上半身,所以一般都是失血而,痛苦至极,最长甚至可以保持两三个时辰还有气息。

腰斩这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最早出现在周代,一直到雍正时期才被废除。在这数千年里,腰斩始终被封建君主当作巩固统治的武器。

哪怕是在酷刑众多的封建时代,腰斩的残酷程度也一直让众人谈之色变。所谓的腰斩并不是所认为的将身体从腰部“一刀两断”,然后就迅速亡了。

它的残酷在于腰斩的身体在“一刀两断”之后往往不会立刻亡,而是在剧烈的痛苦之下感受着体内的血一点点流尽,在极度的痛苦与恐惧之下等待亡。

史记有记载的最早于腰斩的就是秦朝丞相李斯,在咸阳当众被腰斩。在中央集权达到巅峰程度的明朝,于腰斩的人就更多了,其中比较出名的就是方孝孺。

朱棣推翻建文帝,自己称帝,让当时的士林名士方孝孺起草诏书,然而方孝孺却坚持朱棣是乱臣贼子,不肯从命。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朱棣下令诛方孝孺十族,而方孝孺本人被判腰斩。

据说,方孝孺腰斩后仍然用手指蘸了自己流出的血连续书写了十二个半的“篡”字才咽气,透过这样的描述,感受方孝孺的,再想想腰斩这样刑罚,简直是让人毛骨悚然。

虽然腰斩只存在了几千年,但是于腰斩的名人却不少,无论是秦朝的李斯,汉朝的晁错,还是明朝的方孝孺,他们都是封建君主巩固统治的牺牲品,而腰斩这种刑罚就是封建君主手上最锋利的武器。

扩展资料:

腰斩的取消:

记载在史书上有名有姓被腰斩的第一人,应是秦国丞相李斯,他就是被施以腰斩之刑。根据现有史料推测,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判处腰斩的人身处清朝,是雍正当政时期的河南学政,叫俞鸿图。

这里的“斩”可不是杀头,而是腰斩,是拦腰斩断。施行腰斩的时候,也是大有讲究,如果给刽子手送点礼的话,刽子手就从上面一点部位动刀,这样会得快一点。

如果不给刽子手行贿的话,那这受刑人可就有的受了,他们会从下面一点的部位开刀,这样受刑人会的很慢,一刀铡下去之后,上半截子还是活的,要过很长时间才能彻底去,这可真是惨不可言。

俞鸿图家没人打点行刑的刽子手。没捞着好处,刽子手很不舒服,在施刑的时候。可劲的折磨这俞鸿图,一刀铡下去之后,俞鸿图上截在地上打滚,痛苦万状,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连续写了7个“惨”字。

邹士恒将俞鸿图受刑时的惨状一五一十地向雍正做了报告,雍正皇帝听完后,也是颇为吃惊,觉得太过残忍,于是又下了一道谕旨:废除腰斩之刑!

百度百科-腰斩

篮球赛最后两分钟对无球队员犯规怎么判罚

两罚一掷。比赛进行到每节最后2分钟以内,这种砍杀战术是不成功的,举个例子,湖人队的霍华德罚球不好,对方想砍杀他。

那就必须在全队犯规达到每节4次以上而且每节时间还有2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方可起到效果,2分钟以内就算你对霍华德犯规,球在科比手上也是科比罚球,这是NBA为了保护比赛的观赏性特别指定的规则。

扩展资料:

投篮技巧

1、基本姿势。

射击前,右手为优势位置,左手为辅助位置。右手掌握得很好,五指自然分开。腋窝、肘内侧、右手背和小臂应成直角或接近直角。左手轻轻放在篮球的一侧,以保证篮球的稳定性。上半身挺直,不要耸耸肩。你的脚会自然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和肩膀一样宽。

2、三步上篮。

上篮前,要保持身体重心低,运球不要超过腰部,保持身体平稳,上身挺直。跑步时,尽量向前倾。手掌向下打篮球。别扭动手腕。第三跳时,手腕自然将球拉出,尽量轻柔,使篮球有回旋的余地。这样拍摄的比例就比较高了。

如果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被拦腰砍成两段会不会立即亡?

不会立即亡,但会迅速亡。因为在人的脊椎骨前面,有两条人身体中最粗的2条血管(静脉动脉),斩断它无非是迅速大出血,导致失血过多而。

也有例外存在,而且这个例外还是中国人创造的。他是遭遇车祸,一辆货车连车把这个人狠狠地顶在了墙上,这个人就拦腰折断,但是由于速度很快,把这个人的血管断口挤压粘合住了,所以没有导致大出血,活了下来。

被腰斩还能救活吗?

没有救回来的可能。

腰斩,即以斧钺斩其腰。通常应是用铡刀行刑,使罪人手足异处。腰斩在行刑时,必须脱光身上的衣服,使腰部裸露出来,伏在铡床或木、铁的砧板上,正是刀俎之间“我为鱼肉”的架势。

小说、戏曲描写的包公故事中,包公把罪人处用的是虎头铜铡,施行时罪人被平放于张开的铡口下面,从腰间铡为两段。如包公下陈州铡了四国舅,在开封府铡了驸马陈世美、后来又铡了亲侄儿包勉等等。

周代的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就是杀头,即后来所说的斩首。“斩”字用“车”作部首,是指它的本意和车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体分裂;偏旁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时用斧或钺。

《周礼·秋官·掌戮》篇的注解说:“斩以斧钺,若今要(腰的通假字,下同)斩也;杀以刀刃,若今弃市也。”这已经把斩和杀的区别说得很清楚了。

殷商时代的刑,保留了不少原始部落享受人肉大餐的习俗,烧、烤、蒸、煮,无不围着口腹之欲打转。如“醢”是把人剁成肉酱,“脯”是把人做成肉干,“炮”是把人绑在大火炉的金属外壳上烤成熟肉,而“镬烹”则干脆把人扔到饭锅里煮成肉羹。

到了周代,“砍斫”逐渐取代“烹饪”,成为刑的主流。

周代的刑有车裂、斩和杀三种。其中的“斩”就是腰斩,而“杀”才是后世所谓的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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