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队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国家队训练场地

tamoadmin 2024-10-01

1.关于足球的国家政策

2.中国台球协会的组织机构

关于足球的国家政策

国家队训练基地管理办法-国家队训练场地

法律分析:国家在对足球方面的政策在不断改变,在2015年3月份,国家出台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这不仅是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时也是中国体育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方案》以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为大方向,通过对管理机构重新设计、职业俱乐部建设、完善竞赛体系、校园足球、社会足球、人才培养、国家队建设、场地建设管理、完善投入机制等涉及足球领域的各个层面的具体部署,为中国足球今后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第三十一条 精心打造国家队。发挥制度优势,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国家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打造技艺精湛、作风顽强、能打硬仗、为国争光的国家足球队,以优异表现振奋人民群众信心、激发青少年热情、促进全国足球发展。加大改革力度,形成符合球员身心特征和当代足球发展趋势的技术路线,稳步提升国家队水平。

第三十二条 完善队员选拔机制。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接续,坚持技术和作风并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优先选拔为国效力愿望强烈、意志品质一流的优秀球员进入国家队。国家队球员从各职业俱乐部征调,通过动态选拔机制,使任何时候组建的国家队都能成为当时参赛状态、技战术能力、协作配合最好的团队。加强国家队后备人才储备,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发现与选拔机制,对拔尖青少年球员建立数据库并长期跟踪,动态调整备选队员名单。

第三十三条 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国家队经费投入、奖励政策、基地建设、后勤服务、情报信息等方面的保障,提高服务水平。新建2个国家足球训练基地,满足国家队不同季节的比赛和训练需要。聘请境内外高水平专业人才,深入开展足球理论、技战术、医疗康复、团队管理等研究,发挥科研对国家队的指导支撑作用。

中国台球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台球协会下设六个专项委员会机构人员与职责:

1、训练教练委员会

主任:王涛(兼)副主任:丁文钧、施明、唐建军

(1)组织全国台球教练员理论探讨和业务交流。

(2)编写全国统一的教练员教材和训练大纲。

(3)负责全国台球运动技术的教学、训练和培训管理工作,制定台球技术教学、训练和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

(4)组织教练员、运动员进行培训、考试、审核、评选和晋级事项。

(5)负责国家队教练员、运动员的推荐和选拔,国家队的日常训练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训练指导思想及对训练、比赛、管理等提出建议;组织运动员集训,评选和选派教练员、运动员组队参加国际比赛;

(7)负责训练、培训基地的申报审批工作。

2、竞赛裁判委员会

主任:金宏文(兼)副主任:张晓东、吕康明

(1)在中国台球协会领导下,按照协会的章程和协会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国台球运动的竞赛和裁判管理;

(2)研究、审议和制定中文台球规则及竞赛制度,制定竞赛规程;

(3)组织全国性比赛,举办或承办国际比赛;

(4)组织裁判员训练班,培训裁判人员;

(5)审定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资格;组织裁判员考试、审核、评选和晋级事项;

(6)评选和选派裁判员参加国际比赛;

(7)协助组织运动员集训,评选和选派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组队参加国际比赛;

(8)对任何台球竞赛的争议进行裁决,解释任何与竞赛、规则有关的咨询;

3、青少年发展委员会

主任:张晓东(兼)副主任:张滨、陈世龙

(1)在中国台球协会的领导下,按照协会的章程和协会的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和倡导青少年台球运动在中国的发展;

(2)协助竞赛裁判委员会实施全国青少年选手比赛;

(3)协助竞赛裁判委员会组队参加国际青少年选手比赛;

(4)负责制订青少年培养发展计划、组织青少年培训并负责实施。

(5)负责解释与青少年台球有关的咨询。

4、器材装备委员会

主任:王涛(兼)副主任:降振远、刘铮

(1)在中国台球协会的领导下,按照协会的章程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国台球经营场馆的管理、协调等有关事宜;

(2)在中国台球协会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台球场馆标准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3)负责台球场馆管理和评定工作;

(4)提供俱乐部、球会的经营服务支持和交流工作;

(5)协助协会进行研发、评比、审定全国比赛标准器材工作;

5、新闻宣传委员会

主任:张闫 副主任:刘巍、寇文彤

(1)就中国台球协会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建议。

(2)起草、修改有关的新闻宣传管理规定,报协会秘书处批准执行。

(3)组织新闻单位组织与安排本项目的新闻宣传。

(4)指导和监督本项目的刊物及比赛的电视、广播工作。

(5)负责协会出版物的出版和网站的建立工作。

6、市场开发委员会

主任:宋迎春(兼)副主任:黎再燕、张钢铁、徐荣根

(1)充分挖掘和开发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支持和发展台球事业;

(2)负责协会的协调和公共活动;

(3)依靠社会渠道进行项目经营开发,积极为项目发展筹集资金;

(4)负责台球项目的市场开发权益;

(5)起草、审核台球项目的经济合同;

(6)负责中国台球协会相关法律事务;

(7)为协会工作、项目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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